浅议西藏问题-民族政策之检讨(第二稿)

感谢诸位网友(特别是大汉霍去病等)的支持和建议。

相关章节:前言,民族政策之检讨(本文),宗教政策之检讨,宣传政策之检讨(未完成),后记(未完成)

 

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个国家和地区可以完全免疫于民族问题的,即使是西方国家也不例外。我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民族问题也是时隐时现,深受其苦。但总体来说,由于中华文化的包容性,各个民族间能互相融合,特别自新中国建立以来,由于其执政基本理念与各国截然不同(包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内),可以讲,各个民族还是能够和平共处的。

 

毛泽东时代,与改革开放后相比,不但国际环境险恶,国民经济也处于极大劣势。但正是这个时代,却是中国几千年来民族关系最好的时代,其根源在那里呢?莫非民族间也同样是只能共患难?其实不然,其根本原因是民族间的矛盾被转化了。

 

利用民族间的矛盾来转化社会矛盾可以说是各国统治者的管用伎俩,比如希特勒利用德国人对犹太人的仇恨,成功地转移了其国内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而利用阶级矛盾来转移民族矛盾的例子却少之又少,而毛泽东时代却恰恰做到了这一点,这可以说是毛泽东式共产主义的最大特征。其实民族间的矛盾不过是各民族内上层间的权利斗争而已,各民族的绝大多数人只不过是他们的棋子而已。毛泽东时代认清了这一点,始终把阶级斗争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法宝,紧密地团结各民族的劳苦大众,对上层宗教和贵族人士则采取或打或压或拉的策略,从而成功地破解了各民族上层人士对民众的挟持,也剥夺了他们作为本民族利益代言人的特权,终于开创了中国历史上难得的民族大团结的可喜局面。

 

本文的目的不是号召重新以阶级斗争为纲,而是想论证目前中国的走上层路线的民族政策是行不通的。这样的佐证很多,恕我不一一列举,也好避免过多的麻烦。

 

民族政策中的基层路线

 

那么,民族政策上的基层路线是怎样的呢?这很简单,这样的政策是和民主的含义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我先声明,我这里所述的民主,并不是民运们所津津乐道的西方式民主,而是师从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其中的区别,恕不赘述,不过,治国和我们平日里解决问题一样,何必舍近求远呢。

 

民主的关键是国家政策的制定要以大多数的国民为计,应用到西藏问题上,就是要象毛泽东时代那样依靠、扶持和团结广大农牧民,政策向他们倾斜,而不能依靠西藏新旧贵族和僧侣喇嘛来实行“代理统治“。广大的农牧民们,在旧西藏没有任何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只有他们才能真切感受到这50多年来西藏的发展和进步,只有他们才能真正体会到西藏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的好处,也只有他们才能真心地拥护中央和自治区政府的政策。那些旧贵族和僧侣喇嘛们,虽然他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但他们有几个不是对他们失去的特权和特利朝思梦想呢?任何物质生活的丰富,也比不了他们对当年那高高在上的奴隶主生活的向往,依靠他们,只能是舍本逐末、本末倒置。

 

所以我的建议是:

第一、  应在国家拨款修缮庙宇政策的目的应该是保护文物,而不是以此来笼络喇嘛们。以此拉拢他们的效果不会很明显,倒使他们重新披上了旧西藏那样的宗教外衣,从而对广大的藏民有更大的诱导性。不如把剩下来的资金用于改善百姓的生产和生活。

第二、  取消给喇嘛们的工资津贴,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不但给西方国家以口实,又养了一批不劳而获的人。既然修缮庙宇有国家拨款、喇嘛有国家养着,他们又可以自由的接受百姓的施舍,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要让他们有劳才有获,否则闲则生变。

第三、  把取消的喇嘛的工资津贴用到教育里面去。国家每年拿着纳税人的钱志愿西藏,广大国民理解这种做法,但钱得用在刀刃上。要在西藏切实九年基础教育,任何的适龄儿童都要上学,可以给每个上学的适龄儿童给予金钱上的补贴这样的做法来鼓励他们。并应禁止任何适龄儿童出家。

第四、  不要妄存幻想,要理直气壮地宣扬旧西藏的残酷和黑暗,以及50多年来西藏的进步。令人痛心的是,不但广大藏族同胞不了解旧西藏,就是很多其他民族的国人也知之甚少,甚至象西方人那样以为那时的西藏是一个香格里拉、喇嘛们都真是菩萨心肠,这不能不说是政府的失职。

第五、  通过我们自己的非政府组织来深入广大西藏民众中,进行教育、文化、环境、经济等方面的交流,充分利用我们的“民气、民心和民智”。同时要严格限制境外的非政府组织在国内特别是西藏的活动,很多的藏独的联络和在西藏的发展都是通过非政府组织来完成的。西方人亡我之心不但没死,也永远不会死,切记不能引狼入室。

 

民族政策中的民族平等

 

民族问题的关键就是各民族平等。我国在这方面做的堪称是世界的楷模。建国之初,不但积极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教育、文化和经济,甚至帮助他们制定书面语言,这是古往今来从来没有过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政府更进一步强化了针对少数民族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基础教育、大学教育、就业,甚至在执法方面也存在程度不同的偏袒。

 

这样的政策,效果到底如何呢,是不是有些矫枉过正了呢?中央政府的苦心可谓是一目了然的,不但想保留各民族的灿烂文化,还想使这些民族的人们早日脱掉文盲的帽子、使他们走上富裕小康之路。但即使他们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读写,在现在这个科技蓬勃发展的时代了,他们不还是科技盲吗?在西藏的教育中,这样的问题就非常突出。由于藏语偏重人文(旧西藏的识字率不足2%),使用藏文讲授自然科学等学科异常困难,不得不借助汉语和英语来辅助。

 

在高考中,这样的反向歧视更加严重。很多少数民族考生享受着平白加几十分甚至是几百分的特殊待遇,虽说政府的苦衷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样对其他民族学生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受惠的少数民族学生中,存在不满情绪的也不在少数,以为这样的优惠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照美国affirmative action的实行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呢?这样的政策同样是弊大于利。它不但没有使遵纪守法、勤劳善良的少数民族同胞们获得半点利益,却有意无意地纵容了很多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具体的例子,我不想例举,相信很多人都有切身体会。

 

还有,计划生育、少数民族地区汉族干部的待遇问题等,凡此种种,不胜列举。八十年代,我们的民族政策进行了很大的调整,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有消极的一面。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的民族政策是不是应该进行再次调整呢?

 

针对以上的分析,我建议(以西藏为例):

第一、  在基础教育中,要贯彻以汉语为主的教学方式,这样才能让藏族的学生真正有可能和汉族学生交流和竞争,特别是踏入社会以后。现在国内的旅游热还会持续升温,并将成为未来的绿色产业,这给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而由于语言的问题,很多的少数民族人民却没有得到多少实惠,这是必须改变的。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各国,正在反思双语教育的得失,我们也应早作打算。

第二、  藏族语言和文化,应该成为藏族学生的必修课,而对其他民族的学生应该作为选修课。这样不但使藏族的学生熟知自己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也使汉族学生对藏族的文化语言有一定的了解,可以进一步加强民族间的交流。至于藏独和国际上可以预见的所谓的“文化灭绝”的指责,完全可以不理会。难道现在这样他们就没有这样的指责吗?

第三、  取消高考中的按民族成分加分的陋习,改成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如西藏,除了考数理化、英语等外,可以加一科:藏语和藏文化。不管是藏族学生还是其他民族学生,都可以考这一项。这样不但给了藏族学生优惠,也可以调动其他民族学生学习藏文和藏文化的积极性。

第四、  取消所有的自治区,改区为省。改土归流,可以说一直是历代的愿望,历代也做了不少工作,现在是实行的时候了。少数民族较多的省份,不在根据民族成分来强制限定各级国家公务员的比例,应改成根据工作的需要来定某个工作岗位的少数民族文化和语言能力上的要求,不管是什么民族的,只要是能满足这个要求,就可以录用。举个例子说明,比如需要招一个在拉萨的基层干警,由于他要与藏民进行很多的接触,所以这个岗位的藏语和藏文化的要求就应该高,而如果招公安局里的会计,这个岗位的藏语和藏文化的要求就应该低一些。

第五、  在执法上要做到有法必依,不能以纵容少数不法分子的软弱执法方式来牺牲各民族中广大遵纪守法的人民的利益,坚决不能姑息养奸。对象藏青会这样的极端组织,要大张旗鼓地列为恐怖组织,并广泛宣传他们的真面目,并毫不手软地进行打击。这样才能让广大人民心里有数,从而团结大多数人, 打击极小部分的不法分子。

 

这些建议的中心就是,在发扬各民族的灿烂文化的同时,确立汉语应有的主导地位;变以民族实行优惠政策为分地区分别对待;变硬性规定国家干部中的民族比例为任人唯贤。这样,才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才能从根本上使中国成为56个民族安居乐业的大家庭。

 

3 Responses

  1. 博主你好!

    我很赞同你的这些主张,希望中央能听到你的建议,据我所知,胡锦涛有个百来人的智囊团,再不济希望胡锦涛的智囊团能看到你的文章。

    另外我希望你加上另外一条,对藏族、土族(青海独有的少数民族)、蒙古族等信奉藏传佛教的少数民族(或任何其他宗教),就是要坚决执行宪法中的信教自由这一条,在孩子岁数达到18岁之前,决不能容许父母擅自替孩子做主将其送到喇嘛庙,只有孩子有公民权(18岁之后)之后才能自行选择是否当喇嘛,必须坚决捍卫孩子们的人权,当然不能干涉父母经常性的带孩子到喇嘛庙朝拜以培养孩子对宗教的兴趣。

    之所以有这条建议,是因为我自己从小的经历,我知道藏族藏族、土族、蒙古族等信奉藏传佛教的少数民族每户都会送一个孩子到喇嘛庙,这种恶习在毛主席时代被杜绝,在1978年后又恢复。这次西藏骚乱,这类喇嘛闹事的很多,其实你很难判断这些喇嘛是在发泄自己的不满(从小被送入喇嘛庙)还是在听从达赖的蛊惑。如果将来喇嘛们全是安心向佛的,自然就不会有这类喇嘛闹事了。

    你提到的让少数民族孩子接受汉语教育是很好的一条建议,据我所知,青海的藏族、土族、蒙古族等群众,只要懂汉语,他们的生活就比其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好,这次西藏骚乱的藏族群众中有很多就是因为语言的问题而收入低下从而对社会心生不满。

  2. 青海农民出身,

    这个名字好,呵呵。谢谢你的建议。

    我在“浅议西藏问题”的第二章“宗教政策之检讨”中,强调了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这一章中,主要将民族政策。限制未成年儿童当喇嘛,这一条,我也包括了。

    很高兴有你这样的有亲身体验的网友来给我提建议。但愿当政者能看到我们的想法。

    再次感谢。

  3. 我用“青海农民出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是我的真实身份的反映,我家是世代在青海的汉族,我家族中跟藏族通婚的颇多,所以对西藏问题(藏族)的看法比较全面深刻。我目前在硅谷当IT民工,但是仍然心系祖国。

    很高兴知道你已在“宗教政策之检讨”中提到限制未成年儿童当喇嘛,但是我很希望你在这篇建议中重复这一条,这是治藏策的核心之一(另一个是汉语教育)。我说得坚决执行宪法中的信教自由,就是说要用法律体系来保障,如果有人违犯,要承担很严重的邢责(进教育班、劳教、劳改),包括对父母的刑责和喇嘛庙负责人的刑责。其实只要中央认真执行这条思路,一开始用不着动用法律,对广大藏族群众采取工作组说服教育的方式就行,以后逐渐采用刑责。

    在看了你的博文之后,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中国仍然以今天的高速发展20年,但是中央没采取你的这些建议,将来的少数民族地区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景象?难以想象啊!这种情形下经济差异矛盾将会转变为民族矛盾……

    题外话,我对当今中国的方言在各种媒体又泛起这种现象很是反感(虽然说我跟父母说话用家乡话)。在美国我有一个很深的体会 —— 美国全国只用美式英语一种语言(口语、官方语言),是美国能够维持经济文化科技技术等各方面领先的一个辅助条件,这对信息的流通、人与人的交流等是具有很大的意义。中国什么时候能够制定一部《普通话法》并加以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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