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西藏问题-宗教政策之检讨

上一阐述的是西藏问题所暴露的我国民族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这里主要阐述我对国家宗教政策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下一篇我将阐述我国的宣传政策的得失。

 

八十年代调整国家民族政策的同时,也同时调整了宗教政策,其效果也是同样的利弊参半。其中放活了国家对宗教的限制,给予了各主要宗教很大的自由,这个方针大方向上无疑是正确的。它不但尊重了国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也有助于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世界上没有任何的自由是无界定的,宗教方面的自由自然也不应该是无限的。但到底这个“限”该是什么,就应该是我们讨论的重点。以美国为例,表明上看没有什么针对宗教的限制,甚至连主张和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宗教也能堂而皇之,更不用说为数众多的各类邪教了。

 

首先我们应吸取美国的宗教政策中的教训。邪教的横行,可以说祸害了很多人,甚至升级到与公众和政府为敌的地步,最大的冲突于1993年发生在得克萨斯州Waco市。所以对于宗教团体资格的认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美国的宗教政策也有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其中之一便是通过税务来监督宗教团体的政策。由于宗教团体可以享受很多的税务减免,所以宗教团体的认证实际是通过IRS(美国的国税局)来完成的,宗教团体的日常运行IRS则通过监督其财务来实现,这里面包括团体内人员的收入和奖励情况。而一个宗教团体要维持它的免税优惠,还需要遵从IRS规定的其他很多条例,其中就有“政治和宗教分离”。

 

针对我国的国情,我建议我国的宗教政策的要点是:

第一,     切实保障公民的宗教自由

第二,     废除现行过时的通过行政来管理宗教的体系,建立以法律、税收和宗教界为核心的监督体系。宗教工作的重点在于“监”而不在“管”。

第三,     建立行之有效的宗教团体认证体系。首先需要认证的是其“宗教”是否为宗教的问题,这点应有明文的规定,并可以依靠现有宗教界来帮助实行。其次才是确立其团体的资格问题,包括活动场所、资金来源、人员组成、日程安排等方面的认证。对“团体”的认证也同样适用于现有宗教新开设的传教场所。

第四,     建议以税收(财务)来监督宗教团体日常运行的体系,首要的任务就是制定这方面的税法。首先是资金来源问题,应严禁境外的资金,应规定个人或法人对宗教团体的捐赠不在免税范围内,并且不得超过其收入的一定比例。其次是资金流向问题,应规定宗教团体的资金中可以用于如修建庙宇、日常法事、公益事业、人员收入和奖励等个方面的最高比例,并应规定人员收入和奖励必须与其贡献成比例。资金流向中也包括同一宗教体系内部的资金流动,应有一定的规定。另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是要杜绝宗教团体对政治和教育的影响,这一点同样可以通过税法来实现。

第五,     通过间接的行政法规来管理宗教团体的日常运作。比如,修建寺庙的场所和工程上应从防火和建筑安全等方面对其选址、设计、施工等项进行监督和管理,开始使用后,也应从安全方面着手来规定最大容量等。再比如,宗教团体的活动也可以从安全和公众便宜的角度来对其地点、人员、路线等进行管理。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的管理不是通过现行的“宗教管理部门”来实现的,而是通过市政各主管部门,如消防、公安、市容等部门。所以,这里的“管”不是管宗教,而是为了保障包括信徒在内的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这些建议的要点是“变管为监”,从而达到监督和管理宗教团体的目的。这样的思路是“曲线救国”的思路。说到此,不妨岔开一下。美国到底有没有政治犯呢?没有,但有没有人由于政治的原因而引起国家机器的注意因而由于其他原因而成为阶下囚的呢?有。相信各位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再岔开一点,国内对于有些受雇于境外势力的人的处理方法很笨拙,动不动以“分裂国家”或“危害国家安全”等理由来处理这些人。我想我不必多说了。

 

以上讲的是对我国宗教政策改革的一些想法,我还想谈谈国家对宗教内部事务所能采取的一些策略。当然,粗暴的干涉是不会产生任何效用的,只会适得其反。但我国的主要宗教中,除了道教是本土的以外,只有汉传佛教可是说是成功地本土化了,而其他的,如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以及藏传佛教都有着很强的外部势力,这些外部势力无一日不想对我进行渗透,并且可以说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如西方基督教和天主教通过“英语教师”的交流,以及韩国基督徒们肆无忌惮的传教。而我国至今仍在放任这些人和团体,不能不说是引狼入室啊。

 

而要想加速这些宗教的本土化和增强我们对境外宗教势力的免疫力,除了如上所述建立其一套监督宗教团体的制度外,要点就在于提高我国内的宗教界和人士的本土意识,并在此基础上提高他们在信徒中的威信和影响力。这里面的关键就在“度”的把握上,所以是一个策略的问题。

 

我的建议是这样的:

第一,     建立一个以各教中德高望重者为核心的“国家宗教委员会”,直接向国家主席负责,起顾问作用。可以设为9人,汉传佛教3人、藏传佛教1人、道教1人、天主教1人、基督教1人、回教1人、伊斯兰教1人。要给这9个人崇高的地位,从而使他们在自己的教众中有极高的威信。并且可以倚重这个委员会来对宗教团体的认证等做出裁决。

第二,     帮助各宗教建立起自己的结构体系,这里所说的,不是象梵蒂冈或达赖那样的自上而下的统治教众的体系。对天主教和基督教来说,这很容易办到,可以参照西方的体系来做。回教、伊斯兰教及汉传佛教则没有这样的传统,所以需要下一些功夫。但同样可以参照基督教的体系来。只要能做到让这些人名利双收,他们肯定会收到信徒们的尊敬,能有效地让这些信奉外来宗教的信徒们“向内看”。

第三,     具体讲讲我对佛教体系的想法。这里我认为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不应该分开,而应该纳在一个体系内。以全国范围为例,设9人的佛教理事会,其中汉传6人,西藏内藏传1人,西藏外藏传2人。佛教可谓是博大精深,经书不下万卷,但在这样的瀚海中捞针,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我们现在基督教之所以风行,正是因为它简单明了。早一日改革佛教,则早一日利国利民。把藏传佛教分成两派的做法,是因为这样既照顾了藏传佛教的传统,又可以杜绝任何宗教领袖一呼百应的局面。

第四,     并以此建立自上而下的结构体系。各个寺庙、教堂之间应该是松散的联系,但通过这样的体系来把他们串起来。

第五,     利用这样的体系,尽可能地通过各宗教内部来惩罚分裂祖国等罪行,并表彰奖励为国为民的行为。

 

这样的想法是不是一厢情愿呢?也许是,但这是符合心理学的原理的。首先,人信教的原因很多,但归根结底是想让自己的心灵有个归属。所以说人们不但在现实生活中需要安全感和安定性,在心灵的层次上也有着同样的需要。也就是说,他们人生中需要一个明确的“因果”和框架。而前面所论述的正是这样一种因果和框架。

 

这些人的心理还有另外的一个特点,就是对权威的渴望和敬畏,不然他们也就不需要一个“神”来顶礼膜拜了。这个世上是没有神的,但确是有权威的。权威从那里来呢?从金碧辉煌中来,从富丽堂皇中来,从高高在上中来。金碧辉煌的庙宇和教堂已经有了,我所阐述的这个“体系”则能提供富丽堂皇的“衣”和“鞍”,也能提供高高在上的“位”。罗马教皇现正在美国访问,虽然他没有了政教合一时的生杀予夺,但受到的还是毕恭毕敬和顶礼膜拜,我们因此也就应该明白达赖的魅力所在了。

 

人的一个心理上的特点是“势利”,这是适用于所有人的,所以我们没有必要遮遮掩掩。权威让人敬畏,也同样让人向往。在我阐述的体系中,也正是针对了这一点。人在工作中要讲究个赏罚和升迁,信徒们不能免俗,大师、神父、阿訇们也不能免俗。并且在全国的范围内有了各宗教的最高权威,信徒们自不必舍近求远,自然不会象现在这么容易地被外国宗教势利所蛊惑。

 

应该注意的是,实施的关键是在“度”的把握上,否则就会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弄不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这里的重点可以概括为:提纲挈领而又分而治之。

 

所以说,尊重国民的宗教自由、杜绝宗教对政治和教育的影响、以监代管、形成国家内的宗教体系,是我国今后宗教政策的重点也是难点。相信我国政府能理解广大信众们的爱国热情、有信心来引导他们为国家安定和繁荣做出贡献、并有能力制定实行新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宗教政策。

 

8 Responses

  1. 说的有些道理。 但是不同意 “9人委员会,汉传佛教4人、藏传佛教1人、天主教1人、基督教1人、回教1人、伊斯兰教1人” 。

    从本质上说,中国本土的宗教是“道教”, 你所列的9种宗教都为异域传入中国的。从历史上看,唐朝汉传佛教兴盛,宋朝,元朝,清朝,是“道教”。 元朝时,是道教的“邱处机”规劝元朝的蒙古皇帝定“道教”为国教。 从历史来看,中华文化具有非常大的“包容性”,这与道教主张的“上善若水”的哲学思想有很大关系。

    从今天的中国政坛提倡的“以德治国”的理论看来,中国应当朝着恢复自己的本土的宗教是“道教”为最根本的宗教政策。光从文化层面上宣扬“儒家”思想是不够的。历史上,孔子曾问道于老子,道教的老子的时代是与佛教的释迦牟尼天主/基督教的耶稣是同一时代的思想伟人。

  2. 是我疏忽了,忽略了道教,呵呵,该死。已经修改过了

  3. ‘宗教自由’, 自由, 自由, 听起来是宽容大量, 政治正确的东西, 但’宗教自由’之宗教, 又是什么呢?

    ‘宗教自由’之宗教, 狭义指犹太一神三教. 这三教中, 在中国較熟悉的是伊/斯/兰/教和耶教. 宗教自由是西方米国白人, 在他们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特定产物, 他们把’宗教自由’写入他们的宪法. 今日, 他们也把这概念向世界传播.

    简单的比喻: 西方白人有个爹, 因时代久了, 这个爹的概念糊涂了. 他们之中有人认为他们的爹是这样的, 有人认为他们的爹是那样的, 于是他们就争得不可开交, 打起来了, 甚至打到你死我活. 但慢慢有人觉悟: 我们为了爹打生打死, 不是很傻吗? 不如约法三章, 定下各人有各人认爹的自由, 互相尊重吧. 于他们同意, 就立下了”认爹的自由”. 这就是西方人’宗教自由’的类比.

    而中国人听到’宗教自由’, 只知自由, 不知’宗教自由’的内容与本质.

    今日之世界竞争, 从西方古代至近代的直接杀人屠城略地的战争, 转化为经贸巧取豪夺, 为得利益之争. 在现代争霸中, 经济利益争夺, 利用军事优势恐吓, 科技优势诱误, 虚伪的政治正确压迫, 进行干扰对手的发展, 瓦解对手, 消亡对手於成形阶段, 这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现代战争, 既是经济利益战争, 也是文化侵蚀, 文化同化, 文化霸权的之争. 文化被巧妙地运於其中. 文化在这现代争霸战中, 既是工具, 也是目的. 是工具, 既可被利用来取利, 是目的, 达到后, 成为文化霸权, 一统天下.

    于是乎, ‘宗教自由’也成了西方用来压榨中国的政治工具. ‘宗教自由’, 这样’自由宏大宽容’的东西, 你们为什么不给你们的国民. 如果不给, 在西方, 你被妖化. 在中国国内, 国民也可被误导, 使他们认为政府不把’自由’给人民, 人民对政府产生不满, 反感, 反抗, 这可制造引起中国内部不稳定的因素, 可成瓦解中国的内因.

    这样, 在利诱和迫压下,’宗教自由’就在中国立足了. 你准了’宗教自由’, ‘宗教’这东东, 就可向你发起自由进攻. 进行文化侵蚀, 文化同化, 可达至文化霸权的目标.

    所以, 所谓’宗教自由’, 实质上就是’乱认爹的自由’, 就是保障洋神教在中国进行三重欺骗的自由, 保障洋神教在中国进行祖宗拐骗, 精神诱骗, 和金钱诈骗的自由. 这就是宗教自由在中国的本质.

    而很多人, 被’自由’亮丽的表面所误. 只知’自由’就是宽容, 但不知其本质, 作用, 和最终危害性.

  4. 所谓信仰问题:

    西方人说起宗教, 说起他们的神, 他们可能会说: I have faith, have faith in god.
    这 faith, 中文用’信仰’作对译.
    信仰这一这词, 把’信’和’仰’二字组在一起, ‘仰’是上望的意义, ‘信仰’合起来, 是有些东西高高在上, 你’仰’它, ‘信’它.

    西文’faith’这字, 按英文字典解释, 大该是”firmly believe in something without prove”, 用中文译过来是: 坚信一些未经证实的东西, 也就是人说你就信, ‘盲信’.
    ‘信仰’, 对译 ‘faith’, 明显是不准确的对译. 因为, 中文’信仰’是偏褒义的中性词, 而外文’faith’是偏贬义词.
    有一些人在叫口号: “没有信仰的民族, 是可悲的民族”. 这句口号, 相信是传洋神教的人创造的. 目的是将’信仰’和不’信仰’, 进行形象化, 把不’信仰’的人进化妖化. 这是他们为传教而作.

    当人真正了解洋神教的’故事’, 洋神教经文, 洋神教是所信的是什么东西, 那只是一些2000年前的犹太人愚昧, 无知, 迷信. 相信一些不经证实的盲信, 这算是什么? 有什么可推崇的? 盲信愚昧迷信就是愚昧迷信.

    因字义不准确对译, 而最早期的中英字典, 是由洋和尚和中国洋神徒合着的, 他们把其实际意义是偏贬义的’faith’, 对译作偏褒义的’信仰’, 可能是有意而为之.
    所以, 今日他们再造句: “没有信仰的民族, 是可悲的民族”来误导中国人, 目的是导引中国人入信洋神教, 但其本质是愚昧洋迷信.

    所以, 如果一定要以’信’来作一句口号, 应是是这样: 没有自信的民族, 是可悲的民族.
    如果说’信仰宗教’, ‘宗教’指犹太一神三教, 那就是迷信和盲信.
    如果有人对你说, “没有信仰的民族, 是可悲的民族” , 应该回应他: “盲信的民族, 是愚昧的民族, 没有自信的民族, 才是可悲的民族.

  5. 若有人问, 你在反洋神基督教吗? 你反对中国人信洋神基督教吗?

    本人认为, 西方人, 中国人以外的人, 他们信洋神基督, 那是他们的事; 同时, 我认为, 中国人是不应该信洋神教. 理由是从它的教义而反对.

    洋神基督教的教义及引至:

    1) 狭窄 – 信他去天国, 不信他, 将被抛进火烧湖里永烧(去地狱).
    2) 迷信. 2.1) 耶稣原教义, 信他可治病驱魔. 2.2) 鼓吹世界末日, 天国将近.
    3) 使中国人乱认祖宗 – 华夏炎黄5000年, 华夏子孙不可能是犹太人幻写的4200年前梛亚的子孙.

    从真解读:

    1) 按神经所谓’圣经’的描述, 世界末日, 天国将近, 洋神基督说了2000年, 从未发生.
    2) 按神经所谓’圣经’的描述, 洋神基督的天国尚未制造, 天国并不存在.
    3) 按神经所谓’圣经’的描述, 在世界末日之前, 死去的魂, 困在地政府里, 等候世界末日大审判.
    4) 洋神基督教所说的所谓’神爱世人,’ 但按神经所谓’圣经’的描述, 犹太人耶稣是一个种族主义者, 耶稣只’爱’信他的犹太人, 耶稣视非犹太人为狗, 耶稣视罗马人为娼妓.

    本人作这些陈述, 是用犹太人写的神经’故事’, 结合西方人所理解的西方历史’故事’, 照实陈说, 不化假, 不虚不隐.

    因此, 本人认为, 从犹太教发展出来的天主基督教, 可称为犹太一神天主基督教, 或洋神教, 是欺骗人的东西. 中国人是不应该信它的, 中国人不应该加入洋神教.

  6. 習藝你好

    本人不信教,也不想卷入宗教之间的论争。但本人认为公民是有信教自由的。

    谢谢你的留言

  7. […] 相关章节:前言,民族政策之检讨(本文),宗教政策之检讨,宣传政策之检讨(未完成),后记(未完成) […]

  8. […] 前一章:前言   后一章:宗教问题之检讨 […]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