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April 9, 2008 by realbrandon
Indeed, nobody can deny Dalai Lama is one of the religious leaders of Tibetan Buddhism, but don’t get confused by the oracle he and his people put around him.
Truth tells us that Dalai is no J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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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April 9, 2008 by realbrandon
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个国家和地区可以完全免疫于民族问题的,即使是西方国家也不例外。我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民族问题也是时隐时现,深受其苦。但总体来说,由于中华文化的包容性,各个民族间能互相融合,特别自新中国建立以来,由于其执政基本理念与各国截然不同(包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内),可以讲,各个民族还是能够和平共处的。
毛泽东时代,与改革开放后相比,不但国际环境险恶,国民经济也处于极大劣势。但正是这个时代,却是中国几千年来民族关系最好的时代,其根源在那里呢?莫非民族间也同样是只能共患难?其实不然,其根本原因是民族间的矛盾被转化了。
利用民族间的矛盾来转化社会矛盾可以说是各国统治者的管用伎俩,比如希特勒利用德国人对犹太人的仇恨,成功地转移了其国内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而利用阶级矛盾来转移民族矛盾的例子却少之又少,而毛泽东时代却恰恰做到了这一点,这可以说是毛泽东式共产主义的最大特征。其实民族间的矛盾不过是各民族内上层间的权利斗争而已,各民族的绝大多数人只不过是他们的棋子而已。毛泽东时代认清了这一点,始终把阶级斗争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法宝,紧密地团结各民族的劳苦大众,对上层宗教和贵族人士则采取或打或压或拉的策略,从而成功地破解了各民族上层人士对民众的挟持,也剥夺了他们作为本民族利益代言人的特权,终于开创了中国历史上难得的民族大团结的可喜局面。
本文的目的不是号召重新以阶级斗争为纲,而是想论证目前中国的走上层路线的民族政策是行不通的。这样的佐证很多,恕我不一一列举,也好避免过多的麻烦。
那么,民族政策上的下层路线是怎样的呢?这很简单,这样的政策是和民主的含义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我先声明,我这里所述的民主,并不是民运们所津津乐道的西方式民主,而是师从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其中的区别,恕不赘述,不过,治国和我们平日里解决问题一样,何必舍近求远呢。
民主的关键是国家政策的制定要以大多数的国民为计,应用到西藏问题上,就是要象毛泽东时代那样依靠、扶持和团结广大农牧民,政策向他们倾斜,而不能依靠西藏新旧贵族和僧侣喇嘛来实行“代理统治“。广大的农牧民们,在旧西藏没有任何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只有他们才能真切感受到这50多年来西藏的发展和进步,只有他们才能真正体会到西藏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的好处,也只有他们才能真心地拥护中央和自治区政府的政策。那些旧贵族和僧侣喇嘛们,虽然他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但他们有几个不是对他们失去的特权和特利朝思梦想呢?现居国家领导人职位的西藏某旧贵族的一个儿子不是就叛逃了吗?任何物质生活的丰富,也比不了他们对当年那高高在上的奴隶主生活的向往,依靠他们,只能是舍本逐末、本末倒置。
所以我的建议是:
第一,与其中央每年调拨大量资金修缮庙宇,不如把这笔资金用于切实改进西藏百姓的生活;与其中央每年调拨大量资金供养大量僧侣,不如把这笔资金用于改善西藏的基础教育,甚至可以给每个上学的适龄儿童给予金钱上的补贴。
第二,就是要让僧侣喇嘛们有劳才有获,彻底废除这个一直压在西藏广大人民头上的大山。让他们每天除了做法事后,不是无所事事从而闲则生变,而是要从事福利事业来服务民众。
第三,不要妄存幻想,要理直气壮地宣扬旧西藏的残酷和黑暗,以及50多年来西藏的进步。令人痛心的是,不但广大藏族同胞不了解旧西藏,就是很多其他民族的国人也知之甚少,甚至象西方人那样以为那时的西藏是一个香格里拉、喇嘛们都真是菩萨心肠,这不能不说是政府的失职。
第四,通过我们自己的非政府组织来深入广大西藏民众中,进行教育、文化、环境、经济等方面的交流,充分利用我们的“民气、民心和民智”。同时要严格限制境外的非政府组织在国内特别是西藏的活动,很多的藏独的联络和在西藏的发展都是通过非政府组织来完成的。西方人亡我之心不但没死,也永远不会死,切记不能引狼入室。
民族问题的关键就是各民族平等。我国在这方面做的堪称是世界的楷模。建国之初,不但积极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教育、文化和经济,甚至帮助他们制定书面语言,这是古往今来从来没有过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政府更进一步强化了针对少数民族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基础教育、大学教育、就业,甚至在执法方面也存在程度不同的偏袒。
这样的政策,效果到底如何呢,是不是有些矫枉过正了呢?中央政府的苦心可谓是一目了然的,不但想保留各民族的灿烂文化,还想使这些民族的人们早日脱掉文盲的帽子、使他们走上富裕小康之路。但即使他们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读写,在现在这个科技蓬勃发展的时代了,他们不还是科技盲吗?在西藏的教育中,这样的问题就非常突出。由于藏语偏重人文(旧西藏的识字率不足2%),使用藏文讲授自然科学等学科异常困难,不得不借助汉语和英语来辅助。
在高考中,这样的反向歧视更加严重。很多少数民族考生享受着平白加几十分甚至是几百分的特殊待遇,虽说政府的苦衷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样对其他民族学生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受惠的少数民族学生中,存在不满情绪的也不在少数,以为这样的优惠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照美国affirmative action的实行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呢?这样的政策同样是弊大于利。它不但没有使遵纪守法、勤劳善良的少数民族同胞们获得半点利益,却有意无意地纵容了很多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具体的例子,我不想例举,相信很多人都有切身体会。
还有,计划生育、少数民族地区汉族干部的待遇问题等,凡此种种,不胜列举。八十年代,我们的民族政策进行了很大的调整,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有消极的一面。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的民族政策是不是应该进行再次调整呢?
针对以上的分析,我建议:
第一,我建议在基础教育上,从小学起,在少数民族地区也要把中文作为基础学科,这样才能使他们在未来的工作中有能力与汉族人公平竞争,才能享受到国家发展的好处。至于藏独和国际上可以预见的所谓的“文化灭绝”的指责,完全可以不理会。难道现在这样他们就没有这样的指责吗?当然民族语言也应受到重视,对少数民族学生,本民族语言应该作为必修课,其他民族的学生可以作为选修课。
第二,以省或地区为单位,彻底摒除教育上的任何歧视政策,在本单位内实现公正的以成绩取材的招生政策。全国范围呢,按人口数量和人口素质公平地分配单位外大学在本地的招生数量。把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自动加分政策改为对掌握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史的学生进行适当奖励的政策。这样不但可以照顾到少数民族学生,更可以鼓励少数民族较多地区内汉族学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热情,从而达到双向交流的目的。
第三,在执法上要做到有法必依,不能以纵容少数不法分子的软弱执法方式来牺牲各民族中广大遵纪守法的人民的利益,坚决不能姑息养奸。
第四,应该提倡各民族的相互融合,抛弃在个人信息中强调民族的陋习,在各级政府决策中,也要逐步从强调民族成分转化到重视民族语言和文化方面来。比如,在西藏招取公务员,除了相关知识外,根据各个岗位的与少数民族的接触程度来考核候选人的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这样的好处是不但可以任人唯贤,更有助于增加中选者的自豪感和自信心。
这些建议的中心就是,在发扬各民族的灿烂文化的同时,确立应有汉语的主导地位;变以民族实行优惠政策为分地区分别对待;变硬性规定国家干部中的民族比例为任人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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